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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第二大股东股权过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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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2 23: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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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过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南风化工关于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09年6月8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日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材”)。日前,接第二大股东高科建材告知:高科建材持有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西安新城区长乐中路法律服务所代理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执行与山西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时涉及的代理费用纠纷诉讼,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原托管在西部证券二交易单元的本公司无限售股250,012股中250,000股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9年6月29日至2009年12月28日。经双方协商,托管在西部证券二交易单元的本公司股份解冻后,该账户上的本公司股份一并过户到高科建材。截至2009年8月5日,高科建材持有本公司29,02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9%。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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